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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平论女命(二)

继善篇云: 女人无煞,一贵可作良人。 贵众合多,必是师尼娼婢。 伤官克则食绝孤苦,夫健旺则子秀身荣。 玉振赋云: 阴命印重本绝嗣,运行官煞,反吉。 (夫旺子生,此理之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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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善篇云:

女人无煞,一贵可作良人。

贵众合多,必是师尼娼婢。

伤官克则食绝孤苦,夫健旺则子秀身荣。

 

玉振赋云:

阴命印重本绝嗣,运行官煞,反吉。

(夫旺子生,此理之常。)

注:煞乃七煞,贵乃正官、贵人、夫星,合乃干合、支合,干合为主,支合不甚忌。伤官不仅克夫,亦伤食神子星。夫星生旺得势则荣。印重则食星易失势,但主要是枭神伤子,正气印绶不甚忌,若原命中伤子,运行何方亦无济。

 

女犯伤官须克配,运入财旺亦佳。

(伤生财,财生官,所谓能使无情更有情。)

注:伤官伤夫、伤子,女命之不喜。须有财、印得当配合方可免其克性,又与伤官格之见财、见印很大不同,不得以格局之法论六亲。命中有犯伤官者,取其应验之处相配,或可减、可免。

 

弃命就煞,必配名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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